close
失戀後,我們總愛問:“我怎麼可以忘記他?我很想忘記他但我就是沒法忘記他。”
如果沒發忘記他,就不要忘記他好了。
為什麼要那麼痛苦的去忘記一個人?時間自然會讓你忘記他。
現在,我請你千萬別想著一頭粉紅色的大笨象。
請問,你想到的是什麼?
你立刻就想到一頭粉紅色的大笨象了。
你愈努力想去忘記,你愈是無法忘記。
仍然愛著他,忘不了他,是理所當然的事,不必覺得慚愧。
有些人明明忘不了,卻自欺欺人說:
“我已經忘了他。”
然而,只要別人一提起他,她就無法控制自己。
有一天,你會忘記他的。
真正的忘記,是不需要努力的。
有一天,你從浴室洗了一個澡出來,聽聽自己喜歡聽的音樂,你忽然想起,你曾經愛過一個人,啊,原來你愛過這個人,那仿佛是很遙遠的事。你已經一點感覺也沒有了。這就是忘記。
有一天,別人提起某某,你才猛然想起,你曾經愛過這個人,現在已經不記得了。這就是忘記。
如果時間不可以令你忘記那些不該忘記的人,我們失去的歲月又有什麼意義?

PS:這篇東東我不記得是在哪本書看到的了,說的很有道理,人本來就是需要忘記一些過去式的東西,你繼續留戀的話,時間也不可以倒流,一切也不可以重來,也不可以再繼續,那又何必呢?有時候,放棄也是一種美麗哦~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liwei998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